搞笑小品剧本《租个女友过年》(2)

来源:台词网(TaiCiWang.COM)发布时间:2014-05-07


刘:郭军,你妈那是吓唬吓唬你,不用当真!
郭:楠姐姐,我妈那人你不知道,说到做到的那种!楠姐姐,你是天底下最善良最仁慈的女孩子了,一定不会见死不救的,楠姐姐!
刘:不行不行,这要让别人知道了,我可怎么见人啊
郭:你不说我不说,谁知道啊。就一回,楠姐姐,求你了!
刘:唉,可怜的孩子!你楠姐姐……我答应了!
(郭听后,惊喜若狂,狂跳)(配乐:)
郭:苍天啊,你终于睁开你昏睡的双眼了。我这就起草合同去(扭头)
刘:还起草合同啊?
郭:Of course!亲兄弟,明算账。刘楠,明天见啊(离场,黑灯)
第二幕:
旁白(第二天,吃过午饭)
郭:刘楠,合同我起草好了,你看看
刘:根椐2009年1月1日实行的劳动合同法,本着平等、互利原则,刘楠与郭军签订以下租女友合同:
一、租女友时间:共计3天,每天租金250元,额外收入另计。 这也太低了吧!
郭:(忙不迭的)好商量,好商量!可以再加!
刘:二、租方承担路费、服装费、礼物费等一切费用。这条不错!(郭拍胸脯)
三、租方为应付父母,须与出租方发生牵手、拥抱、接吻等场面?!
郭:下边还有呢,牵手每10分钟30元;拥抱每次50元;接吻每次100元(注:只限于额头与脸部,不得接触嘴唇),这样总行了吧!
刘:等等,再添一条:租方如有口臭,需加付300元。
郭:好好好,什么都依你。但这还有第四条呢,听好了,四、出租方在出租时间内,外表可以伪装善良,必须微笑服务,不得当面拒绝租方父母提出的要求;所收租方家人红包、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需当天晚上交给租方,并当面清点。刘楠,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
刘:亲兄弟,明算账嘛,我同意!(郭军拿一只大毛笔给她签字)怎么感觉跟签了卖身契一样啊
郭:(一把抢过合同)白纸黑字,不许耍赖啊,要不咱们法院见!
刘:哼!谁怕谁啊
第三幕本文转自:http://Www.73333.Cn
旁白:郭军带着刘楠回了老家。

 

刘挽着郭的手臂
郭:妈,俺回来了!(郭妈(腰间围巾)开门)妈,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刘楠
刘:阿姨,你好!
郭妈:好!好!小楠,快屋里坐,外头冷!
三人进屋 郭父(在屋内椅子上坐着):小楠来了!
刘:伯父,您好!
郭父:小楠来了,到了这就跟自己家一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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