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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1-06
乐:好了,大爷,按说大妈那些“出轨”的事,您老也闹清楚了,这婚你俩还离吗?
花:离,必须离。
金:离,坚决离。
乐:那行。既然二老都要离,就按程序办吧。请你们坐好。下面,我代表国家婚姻登记处,接受你们的离婚申请。请问二位的姓名。(见二人紧张,不作答,再作提醒——)就是二位叫啥名字,大爷您先回答。
金:金一根。
乐:(记录状——)金一根。好,大妈,您呢?
花:花一朵。英文名字:一朵——花。
金:我也英文,一根——金。
花:拉到吧,一根筋,那是犟驴。这都不懂,还敢英格利希呢。
乐:二位既然都决定了离婚,那么按照规定,我必须首先注销你们的结婚登记,请二位交回你们的结婚证。
金:啥?
乐:结婚证。
金:这个没有。
乐:这个没有?你们一起过了50年,这个都没有?
花:这个真的没有。小乐同志,是这样的,那时我小,啥也不懂,被媒婆还有他妈一通忽悠,再加上这老小子不地道,霸王硬上弓,稀里糊涂地就把我给“事实”了,你就按照那“事实”啥的写吧。
金:啥“事实”?谁把谁“事实”了?今天你必须当着政府的面,给我说清楚喽;还有,谁“霸王”啦?没有你妲己在那儿挤眉弄眼的,我能“霸王”吗?
乐:错了,大爷,弄出霸王来的,那是虞姬。
金:就是,鱼鸡,又是鱼又是鸡的挂那儿,能不招惹老猫吗?老猫惹急了,它能不“霸王”吗?
花:死一边去,得了便宜就卖乖,一辈子改不了的臭毛病。也罢,今天本老太“宰相肚里升火箭”,让你个天高地大成不?(对乐——)同志你写,过去是我和这老东西共同“事实”的,现在,我们不共同了,不“事实”了。
乐:也行,按照新《婚姻法》精神,你们“事实”的比较早,法律也是认定的。下面进入下一个程序,财产分割。就是住房、家具、存款等等,到底归谁。
金:归她。
花:归他。
乐:你们这……
金:(将笔硬塞在乐的手里——)听我的没错。写,所有一切都归她。
乐:那你啥也不留点儿啊?